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概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党字〔2021〕05号:关于同意召开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第十一次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暨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5-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广 东 工 业 大 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党字〔2021〕05号

———————★———————

关于同意召开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第十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暨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批复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你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2021年6月召开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第十一次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暨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同意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提出的会议主要任务及议程;同意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提出的代表资格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同意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提出的委员会、主席团成员组成方案。



中共广东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20日


上一条:院字21年4号:关于任命刘爱华同志为学院院长助理的决定 下一条:党字〔2021〕04号:关于成立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