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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3-22    作者:     来源:     点击:

(适用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

一、      拟招生人数:160

环境科学与工程35人,环境工程115人,安全工程10

二、      考生复试名单:见附件1

三、      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四、      复试考核时间:325

五、      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应提前准备下列材料,并324日下午2点提交至工学三号馆208,学院安排专人进行材料严格审查,对审查材料存疑的,要求考生写明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明显有问题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入学时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提交审查材料包括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复试情况登记表(填写个人信息内容,见附件23

2、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见附件4

3、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见附件5

4、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及学位证、境外毕业生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交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大学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规定)。

5、附加补充材料(非必要):

1)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2)毕业设计/论文(应届生可提交初稿,往届生提交成果)

3)大学期间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

4)大学期间获得的奖励(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

5)专家推荐信

   (二)网上心理测评

 考生须在复试开始的两天前登录http://psy.gdut.edu.cn/user/login.do完成网上心理测评,相关指引见附件6

(三)复试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

   安全工程专业:325日上午900开始,4人分1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 325日上午1000开始, 16人分1

   环境工程专业:325日上午900开始,145人分6

   2、考核方式:现场复试。

   3、考核内容

考生须准备PPT全面展示自我(包括但不限于学习情况、参与科研情况、参与课外活动情况、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等),时间不超过7分钟,其中英语口语展示不少于2分钟,PPT汇报时打开排练计时。PPT汇报后由面试官提问。严禁面试后以任何形式和方式透露面试内容,否则按面试作弊处理。

1)专业知识考核(满分40分)

考生从题库抽题,现场回答

2外语考核(满分20分)

包括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

3)综合素质考核与综合素质考核(满分40分)

包括面试作答与综合材料研判。面试作答考核内容包括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材料研判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及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同等学力加试

加试时间:2023324日下午2-4点。

加试地点:工学三号馆204

加试方式为笔试,考核内容为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和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工程两门专业课。

六、录取原则与录取程序

1.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各学院按照以下计算公式得出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 =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50%+复试成绩×50%

2. 对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首先按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按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3.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各学院不得将不予录取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七、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于430日以前将体检报告寄送至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工学三号馆203,沈老师,020-39322291。体检指引请见附件7。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电话020-39322291,邮箱hjyjs@gdut.edu.cn

九、其他

调剂参照此方案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复试工作办法不一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入校方式:考生凭借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学校。

 


附件:

    1.考生复试名单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

    3.复试情况登记表

    4.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

    5.诚信复试承诺书

    6.心理测评指引

    7.体检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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