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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修订)》(广工大研字〔2021〕20号)、《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卓越应用型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广工大研字〔2021〕19号)的相关安排,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资格初审、专家评审的流程,于2022年11月15日下午组织专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材料进行评审,经学院评审专家审核推荐,现将2023年拔尖创新、卓越应用型人才选拔结果进行公示,具体排名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结果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党政办公室实名申诉,逾期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6日-11月18日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291
联系地址: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工学三号馆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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