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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开展2021届“十佳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评选对象
  2021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评选项目

广东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十佳优秀毕业生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十佳优秀毕业生党员


项目

优秀毕业生(本)

十佳优秀毕业生(本)

十佳优秀毕业生党员(本)

优秀毕业生(研)

十佳优秀毕业生(研)

十佳优秀毕业生党员(研)

人数

7

10

10

11

5

5


三、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应符合广东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http://news.gdut.edu.cn/viewarticle.aspx?articleid=156129) 


四、申请资格(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本科生

1. 优秀毕业生

1)在读期间,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绩点3.0以上,获得国奖或2年及以上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或至少1次一等奖学金。

2)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实践、专业技能实训及文体活动,并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

3)担任学校、学院主要学生干部,并获得院级(含院级)以上表彰者优先。

2. 优秀毕业生党员

(1)中共正式党员,自觉履行共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性观念强,对党忠诚,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

2)在读期间,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平均绩点3.0以上

3)现任或曾担任学生干部或获得校级以上党内奖励。


(二)研究生 

1.优秀毕业生

1)在读期间,学习勤奋,成绩优秀,获得国奖或者至少一次学业一等奖学金;

2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突出,发表SCI论文2区以上(第一作者或者导一学二,须见刊,环境类优先)。
2.优秀毕业生党员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自觉履行共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性观念强,对党忠诚,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

2学习、工作能力突出发表SCI论文或者环境类三大学报第一作者或者导一学二,须见刊

3现任或曾担任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党内奖励。
五、评选办法和流程
  1.个人申请。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2021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2021届优秀毕业生成果汇总表、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利。所有提交资料均为电子版,并以校优秀毕业生+班级+姓名”、优秀毕业生+班级+姓名”或毕业生党+班级+姓名”文件打包命名。研究生请在5月17下午1330前以发送研究生辅导员助理何梦婷邮箱:1102397739@qq.com ;本科生发送至学工办助管李海娟(邮箱:1175779022@qq.com)

注意:申请表中列明获奖情况即可,仅填写校级及以上。必须如实提供,如发现有虚假材料,直接取消申请。注意申请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5月17日前,申请广东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同学还应登录广东工业大学就业信息网如实填写申请资料后点击“提交”,具体操作详见关于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2.学院评选。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优小组,完成校优秀毕业生初审工作完成院优秀毕业生、院优秀毕业生党员资格审查工作5月18日前在学院公示3天

3.校级复审。5月22日~5月25日,学生处对报送的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及推荐材料进行复审。  

4.校级公示。5月26日~5月30日,学校对校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进行5天公示,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5.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具体安排待通知。

、其他说明
  评选结果公示后,到毕业生离校前,有以下原因者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1. 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 不能按期正常毕业;
  3. 其它与本评审要求相违背的原因。

具体事项由学院优秀毕业生评优小组负责解释。

本科毕业生评优小组学院党委书记、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毕业班辅导员、毕业班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

毕业研究生评选小组学院党委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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