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智馨远 草木荣华
根据前期学生处公布的家庭经济困难补充认定结果和《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广工大规字〔2019〕22号)的有关要求。经同学申请,学院审核,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为特殊困难的同学获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一等);认定等级为比较困难的同学获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二等);认定等级为一般困难的同学获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三等)。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1日-2020年5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学工办反映情况。反映情况的所有材料要真实,并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监督投诉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詹老师
地点:工学三号馆201
电话:020-39322292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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