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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

发布日期:2017-09-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单 位:人事处

各部门,各单位:

为科学评价我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粤人社发〔2011〕125号)及《广东工业大学教职工考核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17〕10号)规定,现就2016~2017学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含“百人计划”引进的全职人员)。

二、考核时段

2016~2017学年度,即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

三、各单位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结合岗位特点,按照《广东工业大学教职工考核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17〕10号)规定的年度考核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并在以下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一)9月1日发布年度考核通知,启动年度考核工作。

(二)9月1日至9月29日,述职、电子评议。

其中,电子评议时间:9月19~29日。

(三)9月30日至10月15日,拟定等次、单位内公示.

(四)10月16日前各单位将《考核评选结果统计表》、参加考核人员的《学年度考核登记表》交至人事处人事科。《学年度考核登记表》请按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优秀等次人员、基本合格等次人员、不合格等次人员、考核不确定等次人员、合格等次人员依5次分类。

(五)11月15日前,学校确定各类人员本年度考核等次,并在学校校园网进行公示。

五、年度考核工作纪律

各单位要认真审核本学年度发生责任事故、出勤纪律和国内外学习进修及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等情况。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依规处理。考核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投诉或举报,由监察处受理。

E-mail:rsk@gdut.edu.cn、jjb@gdut.edu.cn。

电话:39322792(人事处)、39322692(监察处)

人 事 处

2017年9月1日

附件:

1.2016~2017学年度教师岗位人员考核登记表

2.2016~2017学年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考核登记表

3.2016~2017学年度管理岗位人员考核登记表

4.2016~2017学年度辅导员岗位人员考核登记表

5.2016~2017学年度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考核登记表

6.2016~2017学年度考核评选结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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