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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投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9-11    作者:     来源:     点击:

番禺区小谷围街第八选区选民:

根据法律规定,选民在选举日不能参加投票选举的,经区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本选区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请在选举日不能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的家属,通知该选民可按规定办理委托投票。如需委托投票的,请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委托本选区其他选民,如选民不能亲笔签署委托书,请提供能够表达选民委托投票真实意愿的证明材料。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人数不得超过3人。

办理委托投票地址:

各学院办公室、其他二级党组织办公室

时间:912日—— 18日 上午:830时至1130

  下午:1330时至1430

特此公告。

番禺区小谷围街选举工作办公室

201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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