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智馨远 草木荣华
单 位:人事处 各单位: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骨干教师国(境)外研修支持计划》(广工大人字〔2014〕30号)、《广东工业大学重点学科骨干教师出国(境)访学支持计划》(广工大人字〔2015〕3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骨干教师国(境)外研修支持计划 (一)选派计划:2015年计划派出40人左右 (二)资助期限:6~12个月 (三)申报范围及条件 1.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以上职称,有2年以上本校工作经历。对于硕士学位的专任教师申请到国(境)外攻读博士学位的骨干教师也纳入支持范围。 2.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工作中表现突出,身心健康。 3.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内有研究基础并取得一定成果,具有学术发展潜力。 4.研修内容与所在学科发展方向一致,并有明确的研修目标和计划。 5.申请人自行联系国(境)外导师和留学院校,研修时间为6个月至1年,外语水平能满足国(境)外研修自由交流的需要。 (四)资助标准 1.港澳台地区5万元/人·年,其它国家和地区10万元/人·年。 2.已获国家留学基金(含国家留基委地方合作项目)及省市等各级政府部门的财政资金资助人员不纳入本计划资助的范围。 3.已获得过学校“骨干教师国(境)外研修支持计划”或“重点学科骨干教师出国(境)访学支持计划”资助者,不再重复资助。 4.入选本资助计划者,如果同时获校外各级政府部门的财政资金资助,只能按“就高”原则在两者中择一资助,不能重复获得资助。 (五)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填写《广东工业大学骨干教师国(境)外研修项目申请书》、《广东工业大学骨干教师国(境)外研修计划申报人简表》及提供相关附件材料于6月23日前交所在学院; 2.各学院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和联系国外导师、留学院校的成熟度,推荐3-4名候选人(并请排优先次序)报人事处。申报材料包括: (1)广东工业大学骨干教师国(境)外研修项目申请书; (2)广东工业大学骨干教师国(境)外研修计划申报人简表; (3)申请书及申报简表中填写内容的佐证材料(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复印件(学院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于6月25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料(行政楼420),电子版同时发送到szk@gdut.du.cn,联系电话39322790。 二、重点学科骨干教师出国访学支持计划 (一)实施范围 在我校已入选“第九轮广东省重点学科”的15个学科中选派骨干教师出国(境)访学。 (二)资助类型 资助类型分为一级重点学科团队资助、二级重点学科团队资助、个人资助3种形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种资助类型。 (三)资助名额及期限 团队资助名额:计划资助约15个团队(成员一般由3-5人组成),共约50人。团队资助采用一次选拔,三年计划,分年度派出的方式。因2015年1月,7个一级重点学科团队已获得首批资助到海外研修,本次资助主要面向二级重点学科团队。 2015年度个人资助名额:5人左右。 资助期限:6~12个月。 (四)申请条件 个人资助申请条件: 1.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重点学科的学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具有博士学位,一般需有2年以上本校工作经历。 2.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工作中表现突出,身心健康。 3.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内有研究基础并取得一定成果,具有学术发展潜力。 4.访学内容与所在学科发展方向一致,并有明确的访学目标和计划。 5.申请人自行联系国(境)外导师和留学院校,访学时间一般为六个月至一年,外语水平能满足国(境)外访学自由交流的需要。 6.已获国家留学基金(含国家留基委地方合作项目)及省市等各级政府部门的财政资金资助人员、已获“广东工业大学骨干教师国(境)外研修支持计划”资助人员不纳入本计划资助的范围。 团队资助申请条件: 1.申报团队的成员一般需满足个人资助申请条件。成员一般由3-5人组成,应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访学目标明确,访学计划切实可行,申报项目与境外接受高校(科研机构)有一定的合作基础,有条件进行科研攻关、合作研究或产品研发。 3.申报团队的科研、教学成绩突出。科研或教学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主持3项以上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五)资助标准 1.对每一名入选者,学校资助人民币(下同)5~10万元/年。原则上港澳台地区为5万元/年,其它国家和地区为10万元/年。 2.入选本计划者,如果同时获校外各级政府部门的财政资金资助,只能按“就高”原则在两者中择一资助,不重复资助。 (六)申报程序 团队资助申报。申报团队需填写《广东工业大学重点学科骨干教师出国(境)外访学计划团队申请书》及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团队成员的资历、业绩成果等,需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于6月23 日前交所在学院,各学院根据各学科发展的需要,推荐1~2个候选团队。 个人资助申报。申报人需填写《广东工业大学重点学科骨干教师出国(境)外访学计划个人申请书》、《广东工业大学重点学科骨干教师出国(境)外访学计划申请人简表》及提供相关附件材料(资历、业绩成果等,需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于6月23日前交所在学院,各学院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和联系国外导师、留学院校的成熟度,推荐1~2名候选人。 请各学院将候选团队及个人的申报材料于6月25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料(行政楼420),电子版同时发送到szk@gdut.du.cn,联系电话39322790。 附件:1.骨干教师国(境)外研修支持计划相关表格 2.重点学科骨干教师出国访学支持计划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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