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智馨远 草木荣华
根据《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及《广东省实施办法》规定,为保证我校货物、工程、服务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按省财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及省教育装备中心要求,我校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按季度填报政府采购计划(见附件)。现通知如下: 一 、编制目的 采购计划是政府采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也是政府采购工作最关键的环节。通过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 二 、编制原则 采购计划的编制坚持以支出预算为基础,实现项目细化的原则。请各学院、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经费情况,工作任务(教学和科研)和发展计划,按本部门的职能和业务管辖范围,编报2012年第四季度的采购计划。 三、采购计划编制范围 1. 货物类 ①单项在1000(含1000)元以上或者批量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金额的货物; A、办公协议供货类。办公自动化设备: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复印机、打印机、服务器、碎纸机、传真机、速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大宗办公消耗用品:纸张、硒鼓、碳粉。 B、大宗印刷协议采购类。办公用品类印刷、出版物类印刷、票证类印刷; C、交通工具类。公务用车、专用车辆、改装车辆。 D、教学科研实验设备。 ②各学院院、各部门的专项采购项目;(此项会经常漏报,未提前申报采购计划会造成采购工作延误。) 例如:图书/文献数据库采购、办公家具采购、学生宿舍家具采购、学校审批的专项建设项目采购等。 2. 工程类 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工程项目(包括已列入年度采购计划的项目)其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绿化工程等; 3. 服务类 10万元以上(含10万)金额的服务类项目; 例如:物业服务、工程勘察服务、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结算、造价审核服务、校园保洁服务、园林绿化服务等; 四、特别说明 1. 做好市场调研,科学合理地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要充分搞好市场调研,通过电话询价、网上查阅、实地咨询等途径获取采购项目的性能、配置、价格等详细信息,同时要考虑产品、服务的升级换代等行情变化,提高采购预算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2. 各学院纵向/横向科研项目所需的仪器设备也需要统一报到学院汇总。 3. 由于省财厅政府监管处、审计厅等监管部门对我校采购工作的检查是以一个整体进行,不同部门在短期内有分别采购相类似的设备而资金总额达到需要招标数额标准,我校采购工作就有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集中采购的嫌疑,因此,需全校汇总集中上报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进行政府集中采购。 4. 各学院、各部门编报的采购计划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总,报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省财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批准后方能实施采购,各单位采购计划一经申报,不得随意更改,以免影响学校政府采购工作。 5. 由于政府采购流程节点较多,采购周期较长,启动采购程序(提交完整的采购需求)至到货,国内产品(不含协议供货产品)一般需75个工作日,进口产品一般需要120个工作日。所以要求某时间交付使用的设备需提前做采购的相关工作。 6. 没按时报送计划的,因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不受理我校申请,当季度无法实施采购。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根据经费情况,本着节约资源、实用够用的原则编制采购计划。将本季度需要上报申请采购的货物(含办公、学科建设、纵向/横向科研)、工程、服务等汇总、整理后分别用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名和部门盖章)和电子版于10月15日前上报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科。 联系人:陈耀溪 /彭志军 联系电话:39322380-829/823 邮箱:sbk@gdut.edu.cn 附件: 《季度政府采购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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