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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2〕31号)精神,现将我校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的工作要与学校“千百十工程”培养计划相结合,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推荐名额为1名。
  三、推荐程序
  1.采取个人申请、学院(部、中心)、学校择优推荐的方式申报。申请人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所在单位择优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
  2.4月5日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等推荐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我处师资科(电子版请发至电子邮箱:szk@gdut.edu.cn)。
  3.有关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等可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上查询和下载。
  联系人:林荣湘
  联系电话:39322790
1.《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2]9号)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 事 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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