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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米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创新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4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术活动、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同时加强校企合作,根据米亚精密金属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捐赠协议及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启动2025年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创新奖学金评选工作。本奖学金旨在表彰在学术研究、科研实践及学术道德方面表现突出的博士生,营造学院追求卓越、诚信创新的学术氛围。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5名,符合以下全部条件者均可申请。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的信用记录;

2.积极参与科研项目,有明确的科研方向和计划,展现出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在学术道德、科研诚信方面表现良好,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三、评选流程与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即日起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广东工业大学米亚奖学金申请表》。以“年级+姓名+导师姓名”文件命名,于5月21日24:00前将申请表发送至邮箱caihangxin@gdut.edu.cn,纸质版申请表、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答辩当天提交。

2.学生答辩与专家评审。5月30日于工三209进行答辩展示,各位参评学生自行准备报告PPT(时长7分钟左右)。文件以“年级+姓名+报告题目”的形式命名,文件格式保存为.pptx或.ppt,参评学生须于5月28日中午12:00前提交,提交后不可修改,提交链接如下:https://docs.qq.com/form/page/DZnpYY2pIdU9PZmVx。评选结果学院公示3天。

3.校级复审。6月中旬,学生工作处对报送的名单及推荐材料进行复审。

4.校级公示。6月下旬,学校对候选人进行3天公示,确定获奖名单。

5.校级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四、其他

1.为扩大受益面,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评;研究生在硕士或博士就读期间内,原则上只可获评一次“广东工业大学米亚奖学金”。

2.具体事项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及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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