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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广东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广工大规字〔2023〕16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本科生认定等级(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4日-10月30日,共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的所有材料需真实,并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预期不反映,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292
邮箱:zouqing680@163.com
联系地址:工学三号馆201室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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