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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复试方案

发布日期:2020-07-0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拟招生人数 6人(包括普通招考、第二批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博士)。

二、复试方式及平台

Zoom会议平台,双机位远程网络复试

三、资格审查安排

1、审查材料:

  1.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如果身份证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 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3. 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及学位证)

  4. 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 《博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6. 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毕业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

    如因疫情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考生须提前联系学院提交书面申请与说明情况(书面申请扫描或拍照后发邮件到hjyjs@gdut.edu.cn,邮件主题姓名+考号),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特别提醒:考生须在入学时提交所有原件材料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 审查流程:

    (1)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与《资格审查单》及资格审查材料一起发送到邮箱hjyjs@gdut.edu.cn,文件请以本人姓名命名。

    (2)学院安排老师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审查材料存疑的,要求考生写明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明显有问题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网上心理测试

    所有复试考生在复试前完成网上心理测评,测试结果供面试参考。测评网址为https://xl.psyedu.cn/gdut,帐号为本人手机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

    、复试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

    2020年7月9日上午9点开始,面试顺序第一的同学于8点45分左右进入zoom会议室等候。 面试仅有1组按顺序进行,考生的面试顺序号,将由学院按“Excel表格随机排列”方式确定。面试顺序号及资格审查的zoom会议号将于7月8日通过邮件方式告知考生。

    2、考核方式

    网络面试,线上口试,要求考生打开视频和音频,着装整齐并露出耳朵,不准戴耳机和耳饰,视频画面必须包括考生正脸和双手。

    3、考核内容

    考生须准备PPT全面展示自我(包括但不限于学习情况、参与科研情况、参与课外活动情况、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等),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英语口语展示不少于3分钟,PPT汇报时打开排练计时。PPT汇报后由面试官提问。

    (1)专业知识考核(30分)

    面试官提问专业知识,现场面答

    (2)外语考核(20分)

    包括英语听力、口语及专业英语。

    (3)综合素质考核(50分)

    包括远程面试作答与考生材料研判。远程面试作答的考核内容包括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材料研判是通过考生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须在面试前提交到面试系统),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及其他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考核流程

    (1)考生根据面试序号用手机进入资格审查的zoom会议室候考区,考务助理测试候考区考生音视频功能是否正常,检查考生周边环境,考生展示诚信复试承诺书及身份证,考务助理截屏留存,考生清理电脑台面保证不能有任何与电脑操作无关的东西,验证通过后告知面试的zoom会议号,考生进去候考区等待主持人邀请面试,期间要求考生静候面试,若被考官标记为缺考,将无法再次进入面试考场。

    (2)考官邀请候考区考生进入视频面试。

    (四)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原则与录取程序

    (一)录取原则

    1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各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及招生指标情况,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

    (二)录取程序

    1、复试成绩公示

    复试结束后,考生复试成绩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2、签订相关协议

    对于确定拟录取并通过复试公示的考生,与学校签订《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协议》,并给相关考生发放《人事档案调档函》或《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

    所有拟录取新生的档案将由考生直接寄往各招生学院,档案接收人及地址见调档函。

    3、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院在复试完成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期10个工作日。学校将统一公示全部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10个工作日。

    七、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复试工作办法不一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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