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示 > 正文

院字(2020)3号:关于学院督导听课补贴的有关规定

发布日期:2020-07-02    作者:     来源:     点击:

广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院字〔202003

——————————————

关于学院督导听课补贴的有关规定

根据学校督导工作相关规定,现就学院督导听课补贴制订规定如下:

1、督导每次听课不得少于1节课;

2、督导每次听课学院补贴100元;

3、本规定中所指听课含本科教学课程及研究生教学课程;

4、本规定中所指听课的课程须为我院各专业教学大纲中的课程且学生为本院学生;

5、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623

上一条: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复试方案 下一条:广东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举办2020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