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智馨远 草木荣华
单 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及《广东省实施办法》规定,为保证我校货物、工程、服务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按省财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及省教育装备中心要求,我校开始2013年第一季度政府采购计划(见附件1)的编制工作。现通知如下:一 、编制目的 采购计划是政府采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也是政府采购工作最关键的环节。通过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 二 、编制原则 采购计划的编制坚持以支出预算为基础,实现项目细化的原则。请各学院、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经费情况,工作任务(教学和科研)和发展计划,按本部门的职能和业务管辖范围,编报2013年第一季度的采购计划。三、采购计划编制范围1. 货物类①单项在1000(含1000)元以上或者批量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金额的货物。 A、办公协议供货类。办公自动化设备: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复印机、打印机、服务器、碎纸机、传真机、速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大宗办公消耗用品:纸张、硒鼓、碳粉。 B、大宗印刷协议采购类。办公用品类印刷、出版物类印刷、票证类印刷。 C、交通工具类。公务用车、专用车辆、改装车辆。 D、教学科研实验设备。②各学院院、各部门的专项采购项目(此项会经常漏报,未提前申报采购计划会造成采购工作延误)。 例如:图书/文献数据库采购、办公家具采购、学生宿舍家具采购、学校审批的专项建设项目采购等。2. 工程类 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工程项目(包括已列入年度采购计划的项目)其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绿化工程等。3. 服务类 10万元以上(含10万)金额的服务类项目。 例如:物业服务、工程勘察服务、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结算、造价审核服务、校园保洁服务、园林绿化服务等。四、特别说明1. 做好市场调研,提高采购预算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科学合理地编制政府采购计划2. 各学院纵向/横向科研项目所需的仪器设备也需要统一报到学院汇总。3. 进口产品,单独填报采购计划表并在备注栏标注“进口”。4. 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规定应提交《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名单,请各有关单位抓紧时间组织专家论证(表格样式见附件2)。5 .为防止化整为零,同品目货物的分散采购,每季度采购次数不超过3次(含3次)。如需自行采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必须先申报采购计划。6. 各学院、各部门编报的采购计划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总,报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省财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批准后方能实施采购,各单位采购计划一经申报,不得随意更改,以免影响学校政府采购工作。7. 由于政府采购流程节点较多,采购周期较长,启动采购程序(提交完整的采购需求)至到货,国内产品(不含协议供货产品)一般需75个工作日,进口产品一般需要120个工作日。8. 各学院、各部门落实资金后,及时委托我处采购,并提供详细、明确的设备技术参数。9. 没按时报送计划的,因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不受理我校申请,当季度无法实施采购。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纸质版(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和电子版请于2012年12月30日前上报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科。 联系人:陈耀溪 /彭志军 联系电话:39322380-829/823 邮箱:sbk@gdut.edu.cn附件1: 《季度政府采购计划表》附件2: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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